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贷款额度、套数认定标准、担保人担保、放宽“商转公”等4方面。其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单方缴存和双方缴存均可申请。
本次调整具体措施是: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最高额度10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10%;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的成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进行认定;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自然人阶段性担保的,需有两名该中心系统内正常缴存的职工做担保,但对公积金账户金额不做要求;办理“商转公”进一步放宽期限。
据了解,山西太原、大同、忻州等地市近期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上浮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额、放宽“商转公”等措施是普遍做法。其中,太原放宽申请“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还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记者刘建林李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