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自治区政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我区社会治理水平”对口协商会在南宁举行,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建言献策。
协商会上,多名自治区政协委员与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公安厅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近年来,广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政治原则,崇左市龙州县积极探索边境地区治理采用“电视夜校+”解纷工作法、北海市涠洲镇探索化解涉旅游纠纷的“管、快、创”工作法、富川瑶族自治县化解省际边界山地山林纠纷采用“穿针引线”工作法三地治理经验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逐步构建源头预防、统筹协作、数字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综合治理机制。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黄光华建议,要做实源头治理,提升多元化解纠纷效能,“着重推进‘政法委统筹、各部门联动、智能化防控、网格化管理、多元化调解、法治化保障’的综治中心建设,达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
群众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角色,广西积极培育扎根当地的民间调解组织和特色调解工作室,通过群众说事,乡贤、“族老”“都老”“寨老”讲理等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自治区政协委员、崇左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崇左民盟总支主委黄秋红建议,要继续走好群众路线,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共治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机制,加强红石榴书屋、文化长廊建设,日常群众开展民间民俗文化活动的时候,结合开展我们的基层治理,民族团结工作精神的深度融合和宣传,让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让群众称为解开矛盾问题的原动力。”
百色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韦晓东认为,广西在矛盾纠纷预防处置方面的治理手段和模式仍有待优化,要深化源头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加快推进县、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发现、处置机制,健全信访、调解、诉讼等化解方式衔接联动,实现群众诉求反映、矛盾纠纷化解‘一扇门进出、全流程调处、全链条解决’。”
(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