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顾天成)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管理办法》,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管理工作,提升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办法明确,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是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中,由国务院疾控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承担传染病应急处置任务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队伍,包括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
办法要求,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疾控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加强地方各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形成完善的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体系。
据悉,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主要由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队30人以上,设队长1名,副队长2至3名,配30人以上的后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