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印发《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住宅)智能审批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展新建商品房买卖备案(住宅)智能审批工作。
根据《通知》,符合以下八个条件的,都可采用合同备案智能审批:2024年7月1日起新生成的合同,且符合采用合同备案全程网办(电子签名)方式办理;住宅属于预售资金监管进账智能审核范围或非监管范围;该单元不存在用户标签、限制类型;该单元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买受人身份信息与调取共享信息或电子证照一致;所有买受人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买受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买受人及家庭成员不属于保障房住房在册保障对象等。
需要提醒的是,智能审批需要经过意向客户信息采集、提交合同网签、申请材料电子签名及预售资金首付款关联匹配、提交合同备案申请后,才能自动受理。智能审核通过(智能审核不通过的,由人工审核),会自动推送电子合同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