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由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的“鳄蜥司法保护协作中心”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首个“鳄蜥司法保护协作中心”,三家主办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鳄蜥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三家单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及鳄蜥生境修复、联合普法宣传、推动鳄蜥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等方面加强协作,以法、检两家在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设立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为鳄蜥种群保护中心,在合面狮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鳄蜥生境保护打牢基础,拓展八步区法院生态宣教馆为司法宣传阵地,辐射贺州园博园鳄蜥生态馆暨全球首个鳄蜥科普研学基地为公众参与的生态科普点。
鳄蜥与恐龙同时代,距今已有2.5亿年历史,被誉为原始蜥蜴类的“活化石”、爬行界的“大熊猫”,其仅在我国广西、广东部分地区及越南北部有分布,而广西大桂山鳄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桂东南地区唯一的“国字号”自然保护区,现有鳄蜥野外种群数量约500只,占全球种群数量的1/3以上,是鳄蜥理想的栖息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