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题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法规案、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交付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决定将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全区金融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关于检查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决定将关于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自治区高院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何文浩、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周家斌,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记者: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