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地密集出手稳楼市

房产|来源:证券时报网2024-08-26 16:04:13|网络编辑:李惠惠

近日,江西省三地密集出手稳楼市。

8月18日,南昌市红谷滩区出台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购新房每套发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免费赠送价值2000元的数字家庭综合信息箱;鼓励房企加大“让利促销”力度等。

8月16日,上饶市鄱阳县出台稳楼市新政,除了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外,还提出全面建立项目融资“白名单”机制、优化预售监管措施、探索现房销售模式、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等措施。

8月13日,吉安市泰和县发布了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发放购房补贴、发放家电类消费券、鼓励房企再给与不少于1万元的优惠。

南昌红谷滩区发购房补贴

8月18日,“红谷滩发布”公众号发布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惠措施。

其中提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红谷滩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及非住宅(含写字楼、商铺、公寓等)物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购房补贴。

一是在红谷滩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可按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享受相关活动政策。

二是在红谷滩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符合《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政策要求的,可以另行给予购房人100元/㎡的补贴,每套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是凡在红谷滩区域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按照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1.5%给予补贴,每个购房者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是在红谷滩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经购房人申请,每套住宅免费赠送价值2000元的数字家庭综合信息箱(数字家庭核心硬件设备)。

五是红谷滩区住建局搭建团购平台,组织红谷滩区全域内房企自愿提供现房或准现房团购房源进行促销推介,支持、引导、鼓励单位、个人参与团购,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可以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折扣优惠。

六是按照“房企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鼓励未来科学城区域房企加大“让利促销”力度,自愿提供新建商品住宅现房或准现房促销方案(促销价比近6个月网签均价低200元/㎡以上),经区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购房人在享受该房企促销方案的同时,同步享受100元/㎡购房补贴,每套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上饶鄱阳县优化公积金政策

8月16日,江西上饶市鄱阳县发布《关于印发鄱阳县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15%,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不低于25%;取消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同时,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可提可贷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职工家庭在当地无成套住房(无独立厨卫),公积金首次贷款已结清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在职职工,贷款上限调整为80万元;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上限调整为70万元。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三孩家庭或者购买装配式建筑住房、立体生态住宅的家庭,在贷款上限的基础上,贷款额度上浮20%;异地缴存职工在上饶本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待遇;探索研究并适时出台针对购买大面积、大空间等高品质改善型住宅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外,充分发挥本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全面建立项目融资“白名单”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对暂不符合“白名单”要求的项目,针对性拿出解决方案,金融机构不得另行增设前置条件,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行“存贷挂钩”机制,将住建领域各类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预售监管资金、质量保修金)等各类资金倾斜存放至对融资协调机制支持力度大、“白名单”项目审批通过率高并入库项目多、实际放款金额高的银行金融机构。

此外,优化预售监管措施,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部分继续按8%比例核算;在预售监管资金最少保留2%比例前提下,按照监管规定要求,支持使用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性独立保函。探索现房销售模式,针对试点新推出的现房销售项目,竞得人可申请延期至取得现房销售备案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中还提出,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加强对“工抵房”价格管控,网签备案价格应依照不低于该项目在县发改委备案的“一房一价”的90%进行测算。县人民法院依法稳妥开展“法拍房”工作,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商品房价格的监测,积极配合相关法院依法合理确定“法拍房”的起拍价,确保鄱阳县商品房价格总体平稳。

吉安泰和县发购房补贴

8月13日,江西吉安泰和县发布了《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房地产库存去化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发放购房补贴。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泰和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每套由县财政补贴1万元,其中属于首次购房的,增加3000元补贴;同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妇购房,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另外,由县商务局对购买人发放3000元的记名式家电类消费券;此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与不少于1万元的优惠。

同时,促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包销,或协调第三方购买。

另外,优化购房入学模式。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允许购房人凭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及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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