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调拨指令,9月11日至12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向南宁市、贵港市和崇左市扶绥县调运多批自治区区级应急储备物资,支持地方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受上游来水及强降雨影响,南宁城区、贵港城区和崇左市扶绥县城河段出现超警水位,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9月11日19时将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接到调令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连夜组织开展调运工作,首批物资3150平方米土工布于12日00:13时率先运往南宁市邕宁区。截至12日15:25时,圆满完成了全部5个批次应急物资紧急调运任务,调运物资包括12平方米单帐篷、折叠桌凳、毛巾被、应急灯、橡皮艇等共10.57万件,以及3150平方米土工布。
(记者:陶启堂,通讯员:覃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