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题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法规案、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决定将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以及关于检查自治区开发区条例,旅游法、自治区旅游条例,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人才、文化和生态振兴部分)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周家斌,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