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9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经中央部委审核通过,今年广西首批将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1102部,更新改造总投资超3.233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1.653亿元,共6.1516万户家庭受益。
目前,国家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实施更新改造老旧电梯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应为未开工或2024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正在施工的电梯更新改造任务,已完工的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二是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四是申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为让更多百姓受惠,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对象,在前期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更新改造需求摸排。对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实施更新;对使用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结合居民意愿、安全评估结果,科学评估更新改造的必要性、确定更新改造的具体方式。(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姚琳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