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网消息,根据《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洛政办〔2023〕60号)有关规定,近日,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及市财政局就第二批商品房契税财政补贴办法联合发布《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的通告》。
通告明确,第二批商品房契税财政补贴的申领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5年2月7日(因春节假期原因顺延三个工作日)前缴清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入库)日期为准)的购房户,申报领取补贴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在补贴标准方面,通告显示,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期间购房家庭在网签合同备案后三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再额外给予10%的财政补贴。
本次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房屋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记者安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