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自治区医保局在国家谈判药落地的基础上精准施策,通过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基金支出测算、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将72个适用于门诊治疗的高价、罕见病等国家谈判药品(即“国谈药”)纳入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自该政策实施半年以来,目前共惠及全区8.26万人次参保患者,医保报销费用7229.73万元,其中罕见病患者0.47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437.51万元。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主要是对于部分适合门诊使用、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患者急需但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特殊药品,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础上,增设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其中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居民医保为4万元、职工医保为8万元,分别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为方便患者看病就医,自治区医保局将治疗罕见病的36种药品都纳入了广西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范围,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戈谢病等27种罕见病患者群体。不需要住院的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就能用上“国谈药”并享受医保报销,不仅大幅减轻了住院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就医便利性,也缓解了陪同人员陪护带来的时间不便等压力,减少了不必要的额外支出。(记者 余秋兰 通讯员 黄梦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