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为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进一步推动老旧低效楼宇更新,优化业态结构,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老旧楼宇主要指安全、节能、设施设备、空间等设计标准较低或运行存在问题,不能满足现行标准相关要求和运营需求的楼宇。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工作要求,现阶段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1980年以前建成且未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或其他存在建筑安全隐患且未进行鉴定与加固;第二类是2005年前建成且未进行节能改造,或连续两年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低效楼宇主要指由各区动态认定的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贡献率较低的楼宇。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是产业类更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办法》涉及哪些内容与流程,又将提供怎样的保障措施?带你一图读懂!
(图源:北京市住建委)
(记者安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