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春明副主任受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依法履职尽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扎实有效做好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