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广西积极筹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等,提升全区住房保障水平。同时,多措并举支持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2024年广西共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7.82亿元,比2023年增长7.1%,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优供给。安排2亿元自治区奖补资金,支持全区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动全区已建成未出售存量商品住房去库存,同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广西进一步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纳入支持范围,与中央补助资金范围调整保持一致,同向发力。2024年支持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440套,支持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9个,惠及约2.41万户居民。
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标准。2024年,安排2.75亿元支持建设筹集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约4万套(间)、公租房420套,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持续重视住房安全。自治区支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优先改造设施和服务等短板突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2024年自治区安排4.89亿元支持全区1366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惠及近14万户居民,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落实棚户区改造重点转为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最新工作要求,支持全区约1.36万套C、D级危险住房实施改造,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促进改善人居环境。(记者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