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在线5月13日消息(记者 唐慧婷) 为确保贫困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南宁市政府日前下发《救助贫困重危孕产妇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投入80万元加大对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的救助,并力求建立一个完整的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管理网络,发现一例、报告一例、转诊一例、救治一例。
根据方案,符合条件的孕产妇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高危孕产妇,按相关规定实施抢救,可给予医疗救助。危重孕产妇的救助费用范围包括: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及血制品,必要检查、手术治疗、心电监护、呼吸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