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广西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将由现行的每分钟0.3调整为每分钟0.2元,原区间通话费标准低于0.2元/分钟(含0.2元/分钟)的则不作调整。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为适应当前广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减轻固定电话用户特别是农村固定电话用户的通信负担,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和使用率,广西做出了下调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的决定。据了解,这次固话资费调整对象共涉及电信、联通、铁通三家电信运营企业。
通知要求,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确保消费者明白消费;实际执行资费方案低于调整后上限标准的,应保持不变,不得借机涨价。(记者 吴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