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广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在二级水平,全自治区14个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平均为98.8%,平均优良天数为361天。其中,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和崇左5个市的空气优良率均达100%。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梁鹏介绍,广西14个城市中,达到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目标要求的城市有12个,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有2个。14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比上年略有降低,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持平。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较上年有所减轻,年平均酸雨频率下降了9.2个百分点。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梁斌说,当前,广西面临的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仍然艰巨。他表示,广西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监管实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该罚款的要坚决罚款,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治,确保巩固减排成效。据年度减排计划,2010年,广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92.2万吨以内。
(记者覃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