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周年。前9年,广西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1年至2009年,共减免地方税收89.86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5.6%,受惠企业达5416户(次)。
2001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税收优惠政策。广西地税系统在确保每年税收收入增幅约17%的前提下,用好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我区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涉及农林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信息产业、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医药、机械、汽车、轻工、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行业。
在我区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中,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更加明显:
一是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涵养了税源,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制糖、冶炼、电力、旅游等广西特色产业不断增强,为税收收入提供了充裕的税源。
二是形成了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增强了广西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是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如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在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后迅速发展,从2001年起到2008年的7年期间,该集团投资技改项目180亿元,其中利用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企业所得税达10亿元,占投资额的6%,产能从160万吨迅速提高到1000万吨。
四是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使广西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逐步在缩小。
五是支持了国家鼓励类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广西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广西特色产业食品、有色金属、汽车、石化、冶金、机械、电力等逐步成为工业支柱产业。食糖、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排第1位。桑蚕、木薯、速丰林等产量均居全国第1位。(唐 炬 胡文玲)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