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时间:2月20日—7月31日
重点整治的违规行为:未取得号牌上道路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
第二阶段:
时间:8月1日—12月31日
增加以下几种重点整治的违规行为: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行驶、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
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获悉,从2月20日起,南宁市交警部门将集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从今天开始,凡是未取得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按规定要处罚50元。如果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民警有权查扣车辆。
根据南宁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从今天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市区各大队将在辖区重要路口设点,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今天早上,交警部门将开出南宁第一张“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行为”的罚单。
据了解,从今天开始到7月31日,是集中整治阶段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交警将重点整治电动车不挂牌上路、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等现象。存在上述违规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的,如果驾驶员不听从执法人员劝阻,将对电动车予以查扣。
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整治行动将进入第二阶段。届时,交警部门将增加对以下几种违规行为的整治: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行驶;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
另据了解,2月20日起,73个电动车临时上牌点将撤销,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根据交警部门发布的公告,临时上牌点取消后,将设置3个电动车管理点。这三个电动车管理点分别是五一西路桂通考场、邕武路狮山检测站、仙葫大道交警三大队工作站。
据南宁市车管所副所长梁欢林介绍,这三个管理点的装修、设备安装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如果顺利的话,明天就可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市民可以在这里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补牌、变更、转移等相关业务。(记者 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