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今日关注】餐馆里的“笑脸”哪儿去了?

新闻眼|来源:北部湾在线整理报道2014-11-27 10:33:17|网络编辑:夏汝

BBRTV南宁11与27日消息(见习记者吴清卿) 外出吃饭的听众可能会注意到,在一些餐馆进门的入口处会贴有一张深蓝色的公示,上面会有一个大大的表情,有些眼角弯弯在笑,有的眼角平着很是沮丧。

这个就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 通过表情直观地反应这家餐馆的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但是我们有听众在实际用餐过程中,就注意到,这个公示并不是所有餐馆都看得到,这些“笑脸”到底哪去了?


2014年11月27日 新闻910《新闻时刻早高峰》

“微笑公示”既没公示也没得到及时更新

从南宁市的新竹鲤湾路口开始,一直到新竹葛村路口,不到一公里的路段,分布着十几家各式餐饮店。记者沿路走访了其中的12家店,发现只有5家悬挂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数量还不到一半。不少餐饮店经营者对这个公示的内容并不清楚,一家大排档的经营者付女士表示:“卫生监督局还是什么?明天我打电话去问一下他,叫那边发一张笑脸过来。”

即使在悬挂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餐饮店,公示上的检查日期也大多为2013年中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办法》,分级分类综合评估至少一年要进行一次。这样算起来,这些公示已经过期了几个月。其中一家连锁餐馆的经理罗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这个都是那时候挂到现在,当时他们来检查才发的。(他们)好久没来了,都是2013年的,好像这个是2年1次还是3年1次。”

而在南宁市另一处高档购物中心里,张贴公示、及时更新公示的餐饮店比重明显增多。商场一家湘菜馆的经理袁先生,无不自豪地向记者表示:“这里对我们几家重点餐饮的卫生要求都是很严格的。”

这高档消费场所的餐饮店是抓得严了,可反过来说,难道南宁市新竹路上,那十几家没贴今年公示的餐馆,就是因为管得不严吗?到底这些餐馆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哪儿去了?


2014年11月27日 新闻910《新闻时刻早高峰》

市民质疑商家故意隐藏公示 商家解释不一

面对记者疑问,没有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店家,各有各的解释。但大多店家都承认,公示确实有发下来,只是由于店面装修、或是觉得公示占地方等各种原因,将公示给摘了下来。

某连锁餐厅的主管蒋女士:也是可能我们自己没管理好啊。

记者:那他有发吗?

蒋女士:有,以前我们都贴,后面他老是掉下来,后面我们就没贴出来了。

而另一家饭店的经理李女士则认为,公示贴不贴都一样,对生意没什么影响:“叫我贴我们就贴,反正他又没有来检查过我们有没有贴。”

对于店家的各种解释,有消费者就担心,餐饮店是在故意隐瞒评估结果:“可能他评级不高就把它藏起来收起来,评级高的可能就放在比较显眼的位置。”

很多餐饮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不是特别重视。明明应该是让大家都看得见的公示,现在却跟顾客玩起了“捉迷藏”,对此管理部门有何回应?


2014年11月27日 新闻910《新闻时刻早高峰》

食药监部门称今年公示已经更新 没有更新或张贴可处罚

对于南宁市新竹路上十几家餐饮店,没有及时张贴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情况。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10月前,他们就已经将今年的评估公示发去了各家餐饮店。按照规定,这些更新的公示都应该及时张贴出来,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没有张贴更新公示的情况进行处理:“可能我们这边工作人手有限,也不是每个餐厅都能监督得到位。”

对此,广西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姚华认为,这反映了管理部门,在监管工作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为什么企业敢这么做,没有太把笑脸当回事主要还是和药监部门管理不到位有一定关系。评定标识以后不按规范对笑脸进行管理,餐馆会遭受怎么样的处罚等相应的后续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导致政策在后续执行当中出现了偏差,我觉得是非常遗憾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要真正让消费者放心,还是得靠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才行。否则,一项好的政策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再多的公示牌也无法保证百姓的饮食安全。对于监管上的漏洞,食药监部门有何整改措施,北部湾在线和新闻910将持续关注。

小编话你知

■ 关于食品安全你应该知道

一、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二、食品安全的三层含义

1、食品数量安全:即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生产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

2、食品质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营养,卫生方面满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质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污染、是否有毒,添加剂是否违规超标、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需要在食品受到污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预防食品的污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袭。

3、食品可持续安全:这是从发展角度要求食品的获取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 餐饮行业不得不说的那点事儿

一、拒开发票成餐饮业潜规则

消费了索要发票,本应是每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开发票已经成餐饮行业的“潜规则”,在消费旺季的黄金周更是甚嚣尘上。抹零头、赠礼品成了商家的诱饵迫使消费者不要发票,或者干脆就是不给开,说“没有发票”。然而,谁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又有什么“重板子”来打掉这个潜规则?有消费者认为,自己并不报销,要发票不如让商家把零头抹掉或者打个折的效果更能立竿见影。然而,在法律学者郝劲松看来,发票不仅仅是报销凭证,更是自己与商家合同关系的证明,等于为自身健康买了张保险。【更多精彩阅读:一张发票玩出多少花样】

二、餐饮行业不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

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它的内容是非常齐全的,大到食品安全,小到外卖收费,包括很多消费者非常关注的最低消费等热点都一网打尽了。大家最关注的是取消餐厅最低消费这一项。因为很多人一直觉得,餐厅设置最低消费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既然打开门营业,消费者就应该是相吃什么吃什么的,这一消息对消费者而言自然是利好的消息,但对餐饮起亚而言就是一次考验了。【更多精彩阅读:你造么?最低消费被取消啦】

三、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看点全揭秘

民以食为天。6月23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备受关注。

此次修法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草案从现行法律的104条增加到159条,旨在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记者从五方面梳理了草案的看点↓↓↓

看点一:增设对失职地方政府负责人引咎辞职情形

看点二:增加对网购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规定

看点三: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看点四:建统一平台规范信息发布

看点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更多精彩阅读: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 五大看点全揭秘】

(北部湾在线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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