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电台女主播集体代言防艾宣传
BBRTV南宁12月1日消息 今天是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深受听众喜欢的广西电台970女主播受邀担任广西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形象代言人。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号召全社会积极投身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群策群力,各展所长,遏制艾滋病的流行。
当天下午,在广西电台演播厅举行了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广西电台970女主播担任广西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形象代言人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耿文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李德刚、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范易、970女主播电台总监黄海等参加了发布会。970女主播佩带红丝带出席发布会。
970女主播佩带红丝带出席(陶柳桦/摄)
近几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与广西电台携手开展了众多形式多样的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积累了宣传经验。970女主播电台是广西上空最具影响力的电台之一,970女主播美丽、温暖、时尚、知性,深受广大听众喜爱,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自治区防艾办携手广西电台970女主播,开创了全国首家电台女主播为防治艾滋病宣传集体代言的全新模式。
广西电台970女主播电台总监黄海阐述了970女主播公益代言广西防治艾滋病宣传的意义。970女主播成功开播三年多以来,肩负起了越来越多的媒体责任,970明星化打造的一批美丽女主播,不仅活跃在电波中,还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她们的影响力,“因为公益,所以美丽”的公益品牌被更广泛的认知和接受。本次承担广西防艾宣传代言,将通过自身媒体和整合其它媒体,进行全媒体全方位公益事件推广。
970女主播电台总监黄海回答记者问题(陶柳桦/摄)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李德刚回顾了这几年广西电台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所取得的成绩。2011年,广西电台举办《爱在身边――红丝带》系列活动之《防艾公益广告语》征集活动,由广西电台进行活动宣传并向听众广泛征集防艾公益广告语,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使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广泛参与的形式深入人心。2013年,自治区防艾办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制作的艾滋病防治微电影《爱》,代表中国在今年7月澳大利亚墨尔本召开的第20届世界艾滋病大会上展播,获得好评。今天,广西电台970女主播肩负起防治艾滋病宣传使命,创新传播模式,女主播集体代言防治艾滋病宣传开创了全国先河!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李德刚回顾这几年广西电台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所取得的成绩(陶柳桦/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耿文奎强调艾滋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跨域发展、全面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了为期五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前,防艾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艾策略不断创新和丰富,防艾措施不断落实和显效。在创新防艾宣传教育、突破传染源的有效管理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耿副主任还总结了我区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我区把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作为防艾攻坚工程的首要工程。2010年以来,自治区防艾办围绕防艾宣传“十进”(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车站、进村户、进公厕、进病历、进娱乐场所、进城乡结合部、进工地厂矿)和“七有”(报刊有报道、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路边有广告、墙上有标语,LED电子屏幕有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宣传教育,面向全社会普及了防治艾滋病知识,群众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2014年,广西城镇居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4.4 %,农村居民为91.0%,流动人口为91.4%,校内青少年为98.8%,校外青少年为90.1%。各类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也达到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要求(95%)。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耿文奎总结我区的防艾宣传工作。(陶柳桦/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耿文奎颁发广西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形象代言人授权书到970女主播电台总监黄海手中(陶柳桦/摄)
970女主播集体表示:愿意为防艾宣传代言,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陶柳桦/摄)
最后,970女主播集体宣誓:愿意为防艾宣传代言,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拓展阅读】
艾滋病,了解就离你很远,不了解就离你很近。
12月1日是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为更好地宣传艾滋病防治,自治区防艾办特邀深受听众喜欢、一直热衷于公益事业的970女主播成为广西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形象代言人,这将开创全国首家电台女主播集体代言防艾宣传的新模式。
970女主播电台是广西上空最具影响力的电台之一,970女主播们美丽、温暖、时尚、知性,深受广大听众喜爱,有不可替代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
12月1日下午3点,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广西电台970女主播担任广西防治艾滋病公益宣传形象代言人发布会将在广西电台演播厅举行。970女主播将集体佩带红丝带出席,发表防艾宣言。970女主播邀请你来共同见证,一起为防艾加油!
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1、什么是艾滋病?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很高的严重传染病,它的医学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这个命名表达了三个定义:
第一,获得性:表示在病因方面是后天获得而不是先天具有的,是由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传染病;
第二,免疫缺陷:主要是病毒造成人体免疫系统的损伤而导致免疫系统的防护功能减低、丧失;
第三,综合症:表示在临床症状方面,由于免疫缺陷导致的多种系统的机会性感染、肿瘤而出现的复杂症候群。
2、艾滋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1)一般症状:持续发烧、虚弱、盗汗,持续广泛性全身淋巴结肿大。特别是颈部、腋窝和腹股沟淋巴结肿大更明显。淋巴结直径在1厘米以上,质地坚实,可活动,无疼痛。体重下降在3个月之内可达10%以上,最多可降低40%,病人消瘦特别明显。
(2)呼吸道症状:长期咳嗽、胸痛、呼吸困难、严重时痰中带血。
(3)消化道症状:食欲下降、厌食、恶心、呕吐、腹泻、严重时可便血。通常用于治疗消化道感染的药物对这种腹泻无效。
(4)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反应迟钝、智力减退、精神异常、抽搐、偏瘫、痴呆等。
(5)皮肤和黏膜损害: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口腔和咽部黏膜炎症及溃烂。
(6)肿瘤:可出现多种恶性肿瘤,位于体表的卡波济肉瘤可见红色或紫红色的斑疹、丘疹和浸润性肿块。
3、感染者与艾滋病患者有什么不同?
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后的繁殖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开始阶段,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还没有受到严重破坏,因而没有明显的症状,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当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被破坏到一定程度后,其他病菌就会乘虚而入,这时,感染者就成为艾滋病患者了。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展到艾滋病患者可由数月至数年,一般为8-10年,最长可达19年。
4、健康人是怎样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5、一般的日常生活接触会感染艾滋病病毒吗?
日常生活接触是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下面这些行为,都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1)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握手、拥抱、抚摸、礼节性接吻;
(2)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吃饭、喝饮料以及共用碗筷、杯子;
(3)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使用公共设施,如厕所、游泳池、公共浴池、电话机、公共汽车;
(4)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居住、劳动、共用劳动工具;
(5)购物、使用钞票;
(6)咳嗽、打喷嚏、流泪、出汗、撒尿;
(7)蚊子、苍蝇、蟑螂等昆虫叮咬。
6、“红丝带”象征什么?
“红丝带”象征着对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心和帮助,象征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平等的渴望,象征着要用“心”来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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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艾滋病新发病例逐年降低 96%以上通过性传播
12月1日是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防艾办了解到,从1996年发现本土首例艾滋病病例到2014年9月30日,全国累计报告现住址为广西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95922例,经积极治疗,目前广西艾滋病病人存活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第三位。 【详细】
消除艾滋病歧视需塑造良好法律环境
2014年12月1日是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英文主题Getting to Zero),副标题是“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艾滋病人的权利保护近年来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仍有一些需要改善之处。
彻底消除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法规。防治艾滋病不仅是医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共同研究。制度性歧视严重侵害了艾滋病患者的基本权利,艾滋病患者的人格权、平等权、人身自由权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使其丧失过有尊严生活的条件。解决艾滋病患者受歧视的社会现象,应为艾滋病患者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塑造一个良好的防艾环境,应在法律和政策上对艾滋病患者予以帮助。在制定防艾的法律和政策时,应当从艾滋病患者切身实际出发,立法中应体现对于艾滋病患者的关怀和艾滋病患者的切实需求,致力于平等地对待每个公民。 【详细】
艾滋病感染者:两年后没想到总理还记得我
艾滋病感染者段义没想到,时隔两年,与自己只见过一面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还能一眼认出自己来。
在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前夕,李克强来到北京佑安医院考察工作,慰问医护人员、艾滋患者和社会组织志愿者。在段义工作的防艾社会组织“恬园工作室”,李克强没等对方自我介绍,就大跨步走上前并伸出右手:“你好,我们见过面,上次在卫生部!”
“总理一进门目光就对着我,”段义对人民网记者说,“我真没想到他还记得我。” 【详细】
国家卫计委将艾滋病纳入医生、警察职业病范围
医护人员、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可能因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而面临“职业暴露”,存在被感染的风险。根据卫生部门2011年的统计,我国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中近七成为医疗机构为病人提供手术或其他医疗操作所致。为避免治疗推诿,原卫生部就曾建议把艾滋病职业暴露列入职业病。
今后,医护人员及人民警察在医疗活动或执行公务时感染艾滋病将被纳入职业性传染病范围,可享受工伤保险等待遇。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艾滋病、白斑、爆震聋等职业性疾病进入调整后的职业病范畴之中。 【详细】
“世界艾滋病日” 何必谈艾色变?
世界艾滋病日前夕,江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齐一纸诉状,把拒绝录用他的进贤县教体局告上法庭,这是我国第四例艾滋病就业歧视公开维权案。此前,天津艾滋病人因屡遭拒诊而隐瞒病情成功手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艾滋病,这个曾让人避之不及的“世纪瘟疫”是否仍然令人恐慌?艾滋病人,这群一直生活在阳光下的“隐身人”,是否还在为生存的尊严和发展的权利挣扎?面对全国接近50万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社会公众是否还有一些难以消除的误解与偏见? 【详细】
广西制定艾滋病防治条例
近年来,广西艾滋病病毒感染人群逐渐从吸毒人群向其他人群转移。由于缺乏“防艾”知识,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务工人员成为“防艾”工作中的较脆弱环节。
8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广西正在制定防止艾滋病的地方性法规,全面应对当前我区“防艾”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对农民工“防艾”工作、非法卖血现象的管理,以及孕产妇、艾滋病感染用药治疗等都有了明确规定。 【详细】
各地将指定艾滋病患者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
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天津一名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肺癌患者求医遭拒,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接受手术一事,卫生部昨天面向全国卫生部门发出《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这一热点问题做出回应,其中提出将指定具备条件的医院承担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并将定点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表示,做好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是体现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关爱的具体措施,关系到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确保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接受医疗救治的权利,确保接触救治的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卫生部要求,在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同时,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综合诊疗需求,指定具备条件的医院承担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并将定点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布。《通知》还要求定点医院要加强设备、设施、人员、技术等能力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详细】
(北部湾在线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