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关注了南宁市不少餐饮店,没有张贴或及时更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让本来一个很好的一个监管举措,最终流于形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形象标识,到底如何才能做到有效监管?
■ 规定实施三年 收效甚微
市民不懂笑脸含义
南宁市民刘先生,经常会和朋友、家人外出聚餐。他有时会在一些餐馆门口,看到一张画有笑脸的公示海报,但这个笑脸到底意味着什么?刘先生其实并不清楚。
刘先生:“有时在有的店看过。”
记者:“那您觉得看得多吗?”
刘先生:“不是很多。”
记者:“您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刘先生:“没太在意。”
其实这个带笑脸表情的公示,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这个公示制度,在广西已经实行了将近三年。
市民:对我影响不大 没太在意
南宁市民于女士就认为,正是由于很多餐饮店没有将公示张贴出来,造成消费者对公示的不了解。“不知道这个东西对餐馆的重要性,餐馆没重视,我们也没重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和形象标识评定结果应该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同时,向社会公示的标识牌应该根据近期综合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变更。
管理方:人手有限 管理不到位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南宁市有不少餐饮店,并没有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而且也没人管。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可能我们这边工作人员有限,也不是每个餐厅,都能监督得到位。”
■ 评估内容又杂又多 结果是否公正可靠
商家不认可笑脸评级
有消费者认为,餐饮店不愿意悬挂公示,是为了隐瞒糟糕的评估结果。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餐饮店经营者几乎都直接否认了这一说法。但不少经营者表示,确实对评估结果不太满意,认为这不能反映自己餐馆的真正卫生状况。
一位粉店店主吴女士说:“像我们这种小吃店,都是一般;可能像三品王,那种装修稍微高档次一点,就是中等;然后大型餐馆,酒楼那种就是优了。”
吴女士的顾虑不是没有根据。在作为评定餐馆笑脸标识标准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形象标识评定表》中记者看到,除了餐馆卫生、食品安全检测等项目外,餐馆是否引进了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是否是名店老字号,是否获得过媒体的正面报道等,都被列为评分项目。与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没有直接关系的项目,在满分百分的评定表中,占了30分,将近三分之一的分值。
消费者担心:评级方法不科学 越评约乱
有的消费者担心,如果食品安全卫生不达标的餐馆,通过这些加分项目,来拉高自己的评分,欺骗消费者,又该怎么办?此外,管理部门制定这样一个评分标准是否符合消费者需求?管食品安全的部门,有没有能力去审核一家餐馆是不是老字号?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引起了消费者的质疑。
市民于女士说:“我们觉得这种东西好像就是给钱就能评优了。有笑脸的话多少可能会好一些,但是能够决定我来不来这里的话,我觉得只是一个参考而已。所以说我觉得食药监局这一块,要增加我们消费者的参与度,还有就是对这东西的作用做一个宣传。”
监管部门表示将在明年进行改进
对于这些问题和质疑,管理部门有什么好的解决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的副调研员黎英辉对此有话说。
黎英辉说:“这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相当于他的信誉度,对等级是有加分的。应该是食品安全的可靠度一个评估,因为老字号名店的话,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方面,有一定的说服力。”
对于消费者反映店家悬挂公告积极性不高,监管力度又不足的问题。黎英辉表示,目前食药监部门,正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准备要推行弹性的巡查工作制度,也就是说,我们监管人员的上班时间,要跟餐饮服务单位的服务时间相吻合。如果是按照我们行政班来说,我们下班了人家才上班,这样子没有办法对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工作状态进行监督。”
特别对于餐饮店随意改变笑脸公示悬挂位置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将加强监管。
同时,黎英辉还提醒消费者,没有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的餐饮店,除了店家新开业来不及申报,或人为撤下公示等情况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家餐馆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被管理部门撤下公示,正在接受调查。因此消费者用餐时要还是注意餐馆是否悬挂有笑脸公示,发现没有的,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新闻回顾:
餐馆里的“笑脸”哪儿去了?
外出吃饭的听众可能会注意到,在一些餐馆进门的入口处会贴有一张深蓝色的公示,上面会有一个大大的表情,有些眼角弯弯在笑,有的眼角平着很是沮丧。
这个就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 通过表情直观地反应这家餐馆的服务食品安全等级。但是我们有听众在实际用餐过程中,就注意到,这个公示并不是所有餐馆都看得到,这些“笑脸”到底哪去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