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赵敏 通讯员陆祖江)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管理效能,钦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依托自治区交警总队现有的业务平台,从9月9日开始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同城化”服务。这意味着,驾驶人只要持有广西区内车管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都能在钦州市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
据车管所负责人介绍,以前,区内机动车驾驶证转入钦州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必须要持有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实施“同城化”服务之后,不硬性要求申请人办理时持有上述证件(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到钦州市车辆管理所补交即可),也能在1个工作日内换发到钦州市机动车驾驶证,这样大大降低了群众办证难度。如果申请人超过一个记分周期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产生的后果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同城化”业务不对持有外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开放。如果你是外省户籍,但持有广西区内机动车驾驶证,同样可以享受“同城化”服务。
驾驶证转入换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明、区内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向钦州市车管所申请办理转入换证
2、车管所受理岗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3张1寸白底照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管所提供)、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没有的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补交)
3、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换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