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包工头被控故意杀人 辩称只是想伤人泄愤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2017-12-05 16:10:50|网络编辑:夏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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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驾车撞向已下车的王某。视频截图

1月9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楼盘门外,因工程款结算纠纷,一包工头驾车追撞总包方负责人驾驶的小轿车,对方下车后,包工头又驾车把人撞飞,车头嵌到工地大门处。案发时对面高楼有人录下视频,在南宁人的朋友圈疯传。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包工头唐某提起公诉。12月4日,此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

从2015年夏季开始,45岁的重庆人唐某带着几十名工人来到南宁市罗文大道一工地做工。2017年春节临近,1月8日,唐某带工人到工地讨要工程款,与总包方王某一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派出所出警处置。

12月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员当庭播放了案发时段的唐某奥迪Q5行车记录仪、工地监控录像及网友从对面高楼拍摄的视频。从多段视频中可以看到,次日上午11时许,唐某驾驶一辆奥迪Q5SUV,等候在工地大门附近。当王某驾驶奥迪A6驶出时,唐某驾车撞击奥迪A6的尾部,然后掉转车头,撞击奥迪A6的副驾驶室。

王某下车后,唐某又驾车将王某撞飞致数米远,幸运的是,他只是背臀部受伤。唐某的奥迪Q5在撞人后一头嵌到工地大门上。之后,他从车上拿出一把菜刀追砍王某,王某背部被砍中一刀,之后,唐某被工地工作人员用钢管、消防斧击昏制服。

经法医鉴定,王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构成轻微伤。1月10日,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

1月15日,经政府部门协调,唐某带的工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接到了前去领取工资的通知。

唐某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但否认有杀人动机。他称,案发前因讨要工程款屡屡受挫,他为泄愤想教训吓唬一下王某,并未想夺他性命。唐某的辩护人则辩称,本案因追讨工程款引发,事出有因。唐某一脚油门踩下可能将王某撞死,但他只撞到王某的腰部,说明他没有杀人故意,只是想伤人泄愤,否则找谁要那一两百万元工程款。

王某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修车款、医疗费等。在庭审中,双方就赔偿额达成和解,唐某表示,愿意在半个月之内支付各项赔偿款16万元给王某。此案没有当庭判决。(记者黄乒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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