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禁止转租、以各种名义转借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申购等行为是每个公租房租户在承租前就必须遵循的规则。可即便如此,仍然有些人铤而走险,借着政府财政投入的公租房来牟利。日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公租房违规违约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去年5月31日起,住房局对承租市本级公租房违规违约行为开展了专项查处工作,对全市29个公租房小区、36623户公租房承租户开展地毯式入户核查。通过对物业管理、水电使用、车辆登记等多渠道信息核查,多批次受理涉嫌违规违约行为申诉核查,多部门联动查收,重点核查保障房小区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违约情况。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人,号称收费后就可以帮忙搞定公租房。近期,南宁市住房局在开展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转租、转借等违规违约专项核查行动中,发现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络平台或线下门店违规发布公租房出租、转租、转借等信息,涉嫌违规出租公租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据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市住房局对涉嫌违规的集中申请私营企业20家、违规在网上和门店发布公租房转租消息的5家中介机构进行了通报,监测并要求撤销公租房出租记录的门户网站6个166条,约谈涉嫌违规违约民营企业14家、社会保障家庭510户,对48户不配合查处的承租户发出了律师函。另外,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还对600户违规违约家庭停止了保障。其中,拥有车辆的低收入保障家庭354户(因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前购车的21户保障家庭限制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同时对246户涉嫌空置、转租转借违规违约行为的保障家庭停止保障后限制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共查处收回违规违约房源291套。
下一步,住房局将持续加强南宁市公租房违规违约行为核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将涉事的个人、企业、组织等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拒不配合或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将依法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还提醒市民,申请公租房须满足一些条件,在申请的过程中,不需要交付任何费用。任何承诺“公租房租若干年后,就可以办理产权证”等说法都是虚假信息,打着该旗号向租赁者收费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记者 凌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