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欲跳江又胆怯不敢 男生帮推一把被控故意杀人

广西新闻|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2019-06-23 11:09:32|网络编辑:夏汝

  日前,一名15岁女生在南宁市凌铁大桥上欲跳江轻生。但因为害怕,该女生便让路过的19岁学生李某帮忙推自己下江,而李某竟然照做了,所幸女生最后无生命危险。6月21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李某。

  4月24日凌晨1时许,市民黄先生和朋友在凌铁大桥上喝酒时,看到斜对面桥上有一男一女像是在争吵,女生情绪激动,还想要往下跳。观察了十几分钟后,黄先生看到该男子突然将女生推进了江里。他们马上跑过去,将该男子拦下并报警。

  随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将女生救起,并将推人的男子带回调查。经查,该女生名叫小华(化名),未成年人,经救治,已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警方发现这是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推人的男子叫李某,今年19岁,是广西一所中职学校的学生,跟小华素不相识。

  据李某交代,当日凌晨,他骑车至凌铁桥上时,看到小华站在桥上发呆,便过去询问原因。小华说想跳桥但不敢,还让李某帮忙推自己下江。不久,小华爬到了凌铁桥的护栏上,旁边一名男子见状前来劝阻,小华却继续喊李某推她下去,李某见此便照做了。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案发后,民警曾对李某进行在校情况调查,学校老师怀疑李某有精神方面的问题。4月30日,中山派出所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李某进行鉴定,发现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南宁青秀区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将小华推下桥,可能会致人死亡,仍继续为之,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虽然小华有自杀倾向,但她系未成年人,对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力,非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涉嫌故意杀人,遂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