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北流获全区宜居城市综合奖
▉ 自治区依据“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每两年对市、县宜居城市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一次评价
▉ 全区城市宜居指数中,南宁市以69.20位居第一,柳州市、桂林市尾随其后,宜居指数分别为60.69、59.32。在各县(市)中,北流市宜居指数最高,为61.21
▉ 柳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例、梧州市棚户区改造范例、桂林市黑臭水体控源截污等9个项目荣获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
南宁市南湖公园经过海绵化综合改造,水清岸绿,景色怡人,为市民提供了舒适优美的休闲娱乐环境,图为近日南湖夕照。剑戈 摄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莫曲)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荣获2018年度宜居城市综合奖名单和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名单。其中,南宁市、北流市荣获宜居城市综合奖,柳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例、梧州市棚户区改造范例、桂林市黑臭水体控源截污等9个项目荣获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
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开始,全区围绕建设绿色城市、便捷城市、特色城市、和谐城市、智慧城市、创新城市六大任务,大力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自治区依据“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每两年对市、县宜居城市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一次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据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奖,主要奖励宜居指数排名前列的城市和一批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设项目。
在此次宜居城市建设评价中,全区城市宜居指数也同时公布,南宁市以69.20位居第一,柳州市、桂林市尾随其后,宜居指数分别为60.69、59.32。在各县(市)中,北流市宜居指数最高,为61.21。
近年来,南宁市创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双修、公共服务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彰显了宜居城市天蓝水净、城洁路畅、人和业兴的城市风貌;北流市紧抓“宜居”这一鲜明特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和“城市病”等问题,城市宜居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