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1月25日至12月10日,该局将根据《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对其分管的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的控烟工作展开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开展宣传培训、建立管理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监督的执行情况;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志、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违规设置与吸烟有关器具,现场是否有人吸烟,是否发现烟头,是否有人管理;是否设置室外吸烟区、有无引导标志,吸烟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明确控烟劝导员职责,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制止违规吸烟行为,做到禁烟场所内无人吸烟。
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所辖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控烟工作责任和措施,指导商场、超市及餐饮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制定控烟工作制度,督促其自觉执行《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控烟职责。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商场、超市及餐饮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严格依照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内禁止吸烟。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不听劝阻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存在未张贴禁止吸烟的警语和标志的,未对吸烟人员劝阻、制止以及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等行为,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梁静 通讯员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