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年了,
各位小伙伴的年终奖发了吗?
关心完年终奖,
赶紧来关心一下工资吧!
又有好消息啦!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
对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新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据悉,目前,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是1680元、1450元和1300元。该标准自2018年2月开始执行。本次调整之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30元,其中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10元。
此次调整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人社部规定,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2-3年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伴随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与之相挂钩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也将作出相应上调。
记者 雷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