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县(区、市)统一指挥,不得拒绝外出后的人员返回;拒不配合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昨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98%聚集性疫情发生在社区和农村
社区和农村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也是聚集性疫情的多发地。针对如何做到社区和农村疫情早发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兆勇表示,截至3月1日,全区共发生50起聚集性疫情,涉及病例数148例,占全部病例58.73%(148/252)。其中发生在社区和农村的有49起,占98%。
做好社区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要严格实行社区(村)、单位管理,全面摸清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相关人员健康、出行等情况,分类建档,实现精准管理。
同时,继续做好联防联控。服从县(区、市)统一指挥,不得拒绝外出后的人员返回。严格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社区(村)、单位内居民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一律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排查发现的发热患者,须到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拒不配合隔离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下简称“四早”)是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手段。疫情防控小组成员、文件起草组起草人莫飞宇介绍,自治区新冠肺炎指挥部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与区直中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主动配合,协调联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到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紧密配合、无缝对接。
医院的监测是至关重要的,加强对各个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监测,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早隔离、及早治疗。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经营单位、托幼机构、大中小学、监狱,精神病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全面构建新冠肺炎、发热病人早发现的防控网络,对所有发现的可疑症状人员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报告给所在村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逐级汇总上报。
对于来自区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无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人员、单位返岗复工复产后的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密切接触者也要在集中观察点隔离
方案中,要求各地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指挥部防控救治专家组成员,自治区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兼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秦志强表示,隔离密切接触者和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就是避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接触普通人群,达到隔离传染源和保护易感人群的目的。密切接触者和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隔离方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同之处就是单间居住管理和每天都有医务人员观察监测症状等,不同之处是隔离地点、观察监测内容和管理方式不同。一是隔离地点不同:密切接触者在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二是观察监测内容不同:密切接触者着重于是否出现发热和各种症状,并按规定进行病毒核酸检测;疑似病例除了观察症状之外,还要多次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确定是否是新冠肺炎病例,如果排除了新冠肺炎,医疗机构还要对造成类似新冠肺炎表现的疾病进行诊断。
密切接触者自最后接触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医学观察满14天,如果没有症状而且排除了无症状感染者,可以解除医学观察隔离。疑似病例隔离期间如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转为确诊病例,按照确诊病例管理;如果核酸检测2次或以上都是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还需要对其他类似新冠肺炎表现的疾病进行治疗,体温正常3天以上、病情明显好转后才能解除隔离。(记者韩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