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区法院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况。
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深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截至12月20日,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犯罪案件160件825人,审结141件647人,结案率为88.13%。2020年旧存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一审审结。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吴莹:“今年我们加大了对于涉财产的执行,涉财产执行已经超过了15个亿,广西在全国来说已经居于中上水平。前一段时间在全国扫黑除恶调研会上,广西在这方面还得到了调研组的表扬。”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严惩与宽严相济相结合,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既不降格放纵,也不拔高充数。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陈敏:“在一审审结的涉黑恶案件中,有20.97%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生效黑恶案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504人,重刑率达35.55%。”(记者黄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