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刘宁主持并讲话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2-02-13 08:33:05|网络编辑:孟宪静

2月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4次主任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广西人大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广西实践,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拟于3月中下旬召开的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常委会会议议程主要有: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提请审议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草案,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等,审议设区市、民族自治县相关法规等。会议还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专题调研工作计划等“一要点四计划”,听取广西代表团赴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情况汇报。

刘宁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筹备开好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确保实现良好开局。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的制度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要坚持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相结合,聚焦加快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数字化发展、治理能力提高等重点领域,制定并完善效力好、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使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要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巩固拓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发挥好代表联络站功能作用,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要精心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各项筹备工作,做好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十四届在桂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努力建设“四个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西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范晓莉、张晓钦、王小东、黄伟京、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记者 裴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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