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1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一些市民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已成功办理申报并发起退税申请。税务部门提醒,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时间将持续到6月30日。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部门已通过多种方式分批分期提醒纳税人错峰办理。
3月15日前,App办理需预约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税服务,如需在年度汇算高峰期的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纳税人可在3月15日前,每天早上6时至晚上10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3月1日起,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可进行预约。
如当日未超过预约人数上限,可预约当日并立即办理申报;如当日已预约人数达到上限,可选择最近的日期进行预约;3月16日至6月30日无需预约,可随时登录App办理。
3月1日上午,已提前预约的市民易先生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按照个税年度汇算流程进行申报操作,在完成相应的税款计算后,成功发起金额为500多元的退税申请。
易先生注意到,在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的过程中,年终奖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不同的计税方式可能会影响纳税金额。对此,有专家表示,按照个税有关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工资收入和年终奖的具体情况选择更为划算的计税方式。
▲3月1日,一市民发起的退税申请。
不要轻信网络“退税秘笈”
广西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前两年个税年度汇算期间,有些不知情的纳税人被网上流传的各类“退税秘笈”“退税攻略”所误导。请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不要轻信网络“退税秘笈”,避免错误或虚假申报影响纳税信用。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部门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