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专项行动侦破刑事案件一百六十余起
严厉打击偷拍偷窥违法犯罪
本报记者 张天培
带摄像头的扫地机器人、家里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摄像头被广泛应用,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少数不法分子实施偷拍偷窥违法犯罪活动带来可乘之机。
偷拍偷窥事件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去年11月以来,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偷拍偷窥黑产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偷拍偷窥人员、传播贩卖偷拍图片音视频人员、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销售人员等,共侦破刑事案件1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0余名,打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窝点15个,缴获专用器材1.1万件。
公安部网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中,江苏常州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在云南、贵州、四川等地酒店房间安装网络摄像头并出售摄像头访问权限的犯罪团伙,查获被出售的摄像头访问账号1000余个;浙江湖州、福建宁德、山西大同、新疆乌鲁木齐、广东东莞和河南开封、漯河等地公安机关打掉多个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窝点,缴获相关器材9100余件。
“进入网络时代,很多人安装摄像头来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却因弱口令等问题面临重重隐患。”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近日,当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该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控制摄像头权限200余个,涉及公民隐私视频及照片近千条。通过取证发现,犯罪嫌疑人所控制的摄像头涉及范围广泛,包含家庭、医院、酒店、美容院等场所。“使用初始密码、弱口令或者长期未更改密码的摄像头很容易遭到黑客入侵,这不仅会导致自身隐私被泄露,还有可能引发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案件。”平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摄像头尤其是家庭摄像头,本来是用来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千万不要成为危害安全的漏洞,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公安部网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偷拍偷窥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减少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