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市民举报,某平台网约车驾驶员疑似存在未查验上车乘客健康码等违反行业防疫规定的情况,该市民还附了乘车视频、电子发票和行程单等证据材料。接到举报后,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司机及其所属公司展开调查和约谈。
没有仔细查验乘客健康码和行程码
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在对涉事司机进行调查询问时,该司机称自己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到订单,搭载该举报乘客从万达广场前往会展航洋城地下停车场,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了平台显示的运费,并表示其在此期间提醒了乘客扫码乘车,但是并没有仔细查验乘客的健康码和行程码。
司机的这一说法与该市民提供的线索证据一致,执法人员对该司机所属的网约车公司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督促指导驾驶员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司机还涉嫌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司机还存在另一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求该司机出示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有效证件,但该司机提供的证件并不齐全,只能出示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该司机不仅在乘客上车时未查验乘客的健康码、行程码,违反了行业防疫规定,还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该司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该网约车公司涉嫌派单给证件不齐全的司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跟进该案件,就这一情况对企业进行更深入地调查取证。同时,继续加大对重点场所和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记者 刘庆 通讯员 赵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