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 旅行社可申请暂退缓交保证金

旅游|来源:辽宁日报2022-04-28 09:51:46|网络编辑:刘艾

  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落地落实,应退尽退,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

  据了解,已按照有关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当日)期间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记者 王笑梅)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