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的车辆为何仍在使用

法治|来源:检察日报2022-05-09 16:08:57|网络编辑:王琳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叶健)“这辆被查封的汽车已经顺利拍卖,这回我终于拿到了欠款。”近日,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佩珏接到了当事人李某的来电。

“他名下明明有一辆汽车,为什么说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去年8月,李某来到安吉县矛调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向当时的值班干警反映被执行人唐某名下有辆价值较高的汽车,一直在使用,法院不去执行反而作出终结执行程序。

安吉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核实,结果表明李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检察官认为,唐某的车既然已被法院查封了,在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能正常使用?既然车辆状况良好,在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就应当依法扣押并拍卖车辆。于是,该院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当地法院移送了上述线索,并督促他们对“老赖”逃避债务的情况采取措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研究建议内容,依法查扣唐某的车辆,并进行拍卖完成执行。

全县范围内车辆执行领域的执行难问题是否得到化解?随后,安吉县检察院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对当地法院车辆查封领域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由于车辆“动产”的特性,车辆执行确实存在较大难度。

为进一步纾解法院执行之困,凝聚破解“执行难”工作合力,安吉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建立完善车辆查封领域执行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民事执行车辆查封领域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安吉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机制落实,结合当地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清单,从当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调取了被法院查封车辆信息3000余条,从当地税务局调取了14万余条车船税征缴记录,借助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进行大数据筛查,对上述数据进行碰撞分析比对。

最终,安吉县检察院从海量数据中精准锁定了有效线索55条,并进一步筛选出43辆被法院查封后仍频繁使用且市场价值较高的车辆,并将车辆活动轨迹等线索移送当地法院,帮助法院顺利开展车辆查扣工作,督促“老赖”履行还款法定责任。

截至4月底,当地法院已依法查扣符合条件的车辆24辆,总价值约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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