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护漓江水域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工作有关情况。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了做好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广西制定实施了《广西海事局高质量推进桂林漓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通过摸清监管底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强化日常监督、突出节能降碳、强化应急防备、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制定18项具体措施系统性地推动漓江船舶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目前共排查出船舶污染风险13个,隐患问题5个。
广西海事局副局长宋国锋:“桂林漓江船舶水污染物实现了‘零排放’,2021年累计避免了2123吨水污染物排放入水。强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监管,加强对供油单位、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联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
同时,广西海事局还不断加强桂林漓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编制印发了《桂林市船舶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桂林海事局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程序》,指导港航企业按要求编制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实现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一体化,加快推进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设备专业化。
广西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张友倡:“加强船舶污染物事故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研究,结合漓江水文条件开展船舶溢油漂移研究,及时分析研判溢油扩散趋势,确保漓江水域污染反应行动的科学高效。”
(记者:王达、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