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金科城承诺业主“买房后返现”却逾期未兑现,律师:销售模式涉嫌违规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2-05-27 09:57:43|网络编辑:王琳

为了卖房,开发商会使出各式各样的促销手段,像什么内部认购、特价房源、买房送面积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黄女士等人之前在南宁的金科城买了房,这个楼盘的优惠措施比较特别,是直接给购房业主返钱。这事听着不错,但是业主们觉得自己现在是骑虎难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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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开发商称能优惠返现

交钱后业主迟迟没收到钱

金科城是南宁平乐大道上在建的一个楼盘。2021年11月,经过多方比较,黄女士决定在这个楼盘买套房子。黄女士:“我也看了蛮多这里的盘的,主要是看中金科城户型好。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说要给我们优惠返现,然后我们才决定买的。”

黄女士买的房子总价是143.5万多元。根据黄女士提供的一张协议的照片,这个优惠返现的模式是,如果黄女士在约定的日期之前支付完29万多元的首付,那么开发商将通过第三方公司,一次性付给她准时回款优惠9万7千多元。黄女士按时交了房款,但是这笔优惠款却没有按时返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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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他承诺我们的是,银行放款了之后,从放款日当天起算,90天内返给我9.8万。我是2021年12月13日就放款了,本来他应该要在3月给的,现在已经到5月份了,已经延迟了两个多月了都没给,然后这个过程当中,他一直说在处理,但一直没有给我返现。”

覃先生同样买了金科城的房子,他买的房子的情况和黄女士家的差不多,但是开发商承诺给他的准时回款优惠达到了近20万。覃先生:“我的房子的总房价,当时他说按房产局原来备案的价格,总价大概是143万。我们就是想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贷60万以内的贷款,我说那只能首付付多一点。然后他说我交的首付多一点,优惠折扣就大一点。”

记者:“所以你交了几成首付?”

覃先生:“六成多,86万的首付。他承诺返的是21万多一点,交税之后是19万4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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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覃先生交齐了房款,也就是说,开发商只要在6月初之前给他打款,就算履行了协议。现在还没到最后的期限,覃先生为什么就加入维权的行列里了呢?

覃先生:“我跟这些返现的业主沟通过,他们说到这个时间去,他一个要上报,上报了以后要审批,审批了又要你的账号,然后第三方才能打钱过来。到现在他都还没问我要账号,也没办什么程序,那按这个时间进度,6月2日之前我认为他是给不了我的。”

同样的,对于这份协议,覃先生手头也只有一张照片。那他们的原件都去哪里了?黄女士:“当时我们签的时候,他说协议要拿回去签字盖章,之后才能给到我们。后来我再催他要协议的时候,他就说这个协议可能是一些违规操作之类的,不方便给我们。”

开发商为什么不把协议给业主?这个操作真的违规了吗?如果违规的话,双方约定的“返现”还有效吗?

律师:“返现”模式可能涉嫌违规

栏目志愿律师、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清水律师,在查看了协议内容之后,认为这笔“准时回款优惠”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折扣,开发商的这个“返现”模式可能涉嫌违规。王清水律师:“我也查阅了一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是明确规定,不能利用返本这种销售方式来进行签订协议,或者是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他们之间这个就是返本销售,所以违反了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它并没有上升到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不会导致该协议无效,两个是不同的概念。而如果因为违反了这个办法的规定,就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处罚。所以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这个协议在后续的签订过程中,比如说开发商把协议回收回去,不能对外公示,我觉得可能是这方面的一个顾虑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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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水律师表示,开发商收回协议的做法,对于购房者来说,其实是一个维权隐患。王清水律师:“如果买受人手上没有持这份协议,开发商最后也不提供这个协议的话,买受人可能就没办法证明双方已经约定过有这种返现的内容在,所以对于购房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作为购房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我觉得他当时要尽可能去拍照或者拍视频来保留证据。第二,也收集一下当时所谓的销售顾问等人,他们对这个销售方式的一个说法或答复,以及通过微信聊天,来进一步确认我们双方之间确实有这样一个返现的约定。这样结合起来,即便是没有拿在手上的书面盖章协议,最后也可以证实,在买房的时候,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实际上是有这样一个协议发生,仅仅是因为这个协议最终是开发商收回去了,没有持有而已。”

记者一行人两次上门

都遭遇 “领导有事不在”

了解完业主这边的情况,5月25日下午,记者和志愿律师,以及业主代表,一起去了金科城楼盘的售楼中心,希望找到开发商了解情况。但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负责人有事外出,预定第二天下午,三方见面协商此事。

5月26日下午3点,记者和业主代表依约再次来到金科城售楼中心,但是在等待了大半个小时以后,一位姓李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负责人无法来到现场。

记者:“现在是怎么回事?”

李经理:“领导答复就是6月30日之前支付给他们。”

记者:“他们是指谁?”

李经理:“已经是归档待支付的业主,这个我们都报了紧急支付的,就是说我们这些材料流程各方面都符合,都归档了的。”

记者:“今天约好是3点钟来这里,现在是怎么回事?”

李经理:“今天是领导说有事,真的是没办法抽时间过来。”

再次得到一个口头答复,到场的业主代表难掩失望。金科城业主韩先生:“他们是胡说八道,已经不只承诺这一次了,从去年就开始这么说的,一开始半个月半个月的拖,现在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拖了,承诺有什么用。”

金科城业主黄女士:“昨天本来我是有点期待的,然后今天又是这样的回复,就觉得他们在我心里面的信用已经没有了吧,我来不只两次了,他答复我心里面也是不会去相信这件事情的。如果说他还是不解决的话,我们还会继续找其他相关的途径去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开发商这一次的承诺是否可信,有待时间的检验。栏目志愿律师王清水分析:“如果业主手上有拍过当时签订的这个协议,一定要保存好这个拍照件。第二个,也可以通过当时和销售人员之间的微信联系,或者是电话等联系的记录,来进一步证实他们确实有过这样的约定,也确实向开发商提出过申请返现的申请,然后开发商也一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给返现。在此提醒购房人要保存好这一系列证据,如果最后出现开发商没有及时兑现或者是不兑现,那可能要通过法院的诉讼途径来解决,这样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有效固定证据的方法,对于后续他们拿回返现是一个很好的保障。”

我们也想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即便开发商的活动搞得再大、优惠提供得再多,追求利润最大化依然是商业的本质。在面对各种促销手段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保持冷静,注意评估是否靠谱。

记者:930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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