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积极推进禁烟控烟工作 共建共享无烟环境成绿城新风尚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2022-05-31 09:36:03|网络编辑:杨琪玉

\

南宁的公共场所均张贴有宣传海报营造无烟环境

\

地铁站入口设有禁烟温馨提示牌

\

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戒烟门诊,市民正咨询戒烟事宜

2022年5月31日是第35个世界无烟日,主题为“烟草威胁环境”。近年来,南宁出台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相关规定,同时加大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水平,共建共享无烟环境。如今,在地铁、车站、商场、餐馆、酒店等场所随处可见禁止吸烟的温馨提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民众有所减少,还有不少市民主动到医院戒烟门诊就诊戒烟。

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无烟环境

记者走访西乡塘区秀厢大道的几个小区看到,小区健康教育宣传栏上控烟禁烟的宣传海报十分醒目。在一家日杂店前的人行道上,一个垃圾箱上还设置了专门放烟头的收纳格。

地铁是南宁市民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之一。昨日,记者在广西规划馆前的地铁站看到,入口处设有一块温馨提示牌,提醒吸烟者熄灭烟头再进入地铁,同时提醒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而在市中心的大型商场,门口也都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提示。如果有吸烟者想进入商场,门口的保安还会提醒其将烟头熄灭,戴上口罩方可进入。

记者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各区域走访,不时看到墙上张贴有“创建无烟环境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海报。

“以前,经常在公共场所看到吸烟者吞云吐雾,这几年少了。最明显的就是商场和餐厅,餐厅也不提供烟灰缸了。”市民何小姐说,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有一个好的控烟环境,更利于引导吸烟者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南宁出台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近年来,南宁市采取了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禁烟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单位、无烟校园等创建工作,公共场所吸烟问题明显改善,清新的空气留在市民鼻尖,创造无烟环境正成为绿城的新风尚。

1995年9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在全市公共场所吸烟。《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儿童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外场所禁止吸烟。要求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食堂;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售票厅、等候室相关场所,酒店、饭馆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场所禁止吸烟。

在《规定》确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以外的其他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以实行全面禁止吸烟;不实行全面禁止吸烟的,应当划定禁止吸烟的区域。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有戒烟门诊

不过,记者在走访中也看到,虽然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仍有个别市民主动吸烟,还有人戒烟后又复吸。

钟先生年过七旬,吸烟时间长达数十年,有段时间因为身体出现问题成功戒烟,但是如今又复吸了。钟先生的儿子无奈地表示,家中还有小孩,很担心二手烟、三手烟影响孩子的健康。但是老人年纪大了,说了也不听,家人也没办法。

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戒烟门诊,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白晓芳正在接诊。该院戒烟门诊是南宁市示范戒烟门诊、首批国家级戒烟门诊,每年前来咨询戒烟的市民不少,成功戒烟的患者占30%。

据悉,目前南宁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设有戒烟门诊,想戒烟的吸烟者可到戒烟门诊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戒烟。白晓芳提醒,吸烟致病具有潜伏性,无论何时戒烟,戒烟者的寿命一般都会长于继续吸烟者。(记者 叶祯/文 宋延康/图 )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