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善意执行”措施,解决了300多户业主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问题。7月28日,业主代表给该院执行干警送来一面“公正执法 助民解难”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表达对法院执行干警的赞许和感谢。
开发商无法备案,业主起诉获支持
吴某等300多名业主与广西合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公司)陆续签订购房合同。交房后,业主想办不动产权证时发现,合正公司因未能通过规划验收,导致无法办理备案手续。2013年底,吴某等300多户业主先后将合正公司告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合正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并支付逾期办理备案违约金。
对此,合正公司辩称,导致该公司无法办理备案的原因在业主。当初是从街道景观考虑,将阳台改为封闭式,有些业主也同意,而该公司改为封闭式后,部分业主又要求恢复阳台为敞开式。因为业主意见不统一,导致该公司无法整改,影响整个项目的规划验收,该责任应由业主自行承担。该公司未提交材料备案,业主并未遭受实际经济损失,他们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南宁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正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该楼盘产权资料登记备案的行为,已构成违约。2014年5月,法院判决,合正公司履行该楼盘1号、2号楼等楼栋备案义务,并协助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同时,合正公司要支付逾期办理备案违约金,以业主购房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自2011年4月15日起,计至合正公司办好备案手续为止。
合正公司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初,南宁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吴某等300多名业主向江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采用查封不动产、扣留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督促合正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018年4月,合正公司完成备案手续,该楼盘符合条件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法院强制执行,灵活办案为民解忧
由于合正公司不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们向江南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合正公司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了能让业主们顺利办理过户,该院执行干警多次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联络沟通,同时组织业主代表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最终确定的方案为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业主即可申请办理过户。但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为“一户一裁定一协执”,这就意味着法院需要针对300多户业主单独制作裁定等文书,而领取文书的先后顺序又是一道难题。
为此,负责办理该案的吴定坚团队对还未办理过户的业主信息进行盘点,根据业主需求由急到缓,分批次、批量制作文书送达给业主和不动产办理部门,并及时进行电话回访,跟进业主办理过户的进度。最终,在收房13年后,300多名业主全部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我已经成功办理过户,法官你们辛苦了,谢谢!”在帮助一位从外地赶回来的业主办好过户后,执行干警接到了该业主的感谢电话。
记者 雷俊 通讯员 黄昕如 龙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