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凌晨0时56分,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钦南区南珠东大街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7座小客车被民警拦停检查。驾驶人刘某神色慌张,但未检查出酒驾。
随后,民警让刘某出示驾驶证,发现其证件上显示出生为1977年,虽样貌相似,但驾驶证上的照片明显为40多岁的样子,根本不可能是长相稚嫩的刘某。
面对民警的质疑,刘某只好承认自己只有16岁,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出示的驾驶证和驾驶的车辆都是其父亲的。将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上竟然还搭载有6名年纪相仿的青少年。
10月8日,刘某和其父亲一起来到交警一大队进行违法处理。
民警询问得知,当晚系刘某偷偷拿了其父亲的车钥匙,开车搭朋友去玩。民警对父子两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无证驾驶的严重性,并要求刘某父亲加强监管,保管好车钥匙,防止类似违法再次发生。
最后,民警依法对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写下保证书。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在取得驾驶证以后,才可以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应急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又无专业驾驶技术,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旦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引发事故,造成车毁人亡,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
记者 周璇 通讯员 覃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