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下发《陕西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的通知,确定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指标的评价验收标准。评价验收标准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陕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质量和效能的监管力度,有力地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为统揽,践行便民利民宗旨,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目标,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体系建设统筹推进
陕西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等文件,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精心设计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任务、服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指标的评价验收标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按照省司法厅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狠抓目标落实,从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着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三大平台全面覆盖
陕西省共建成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推进。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陕西依托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政府政务大厅、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等独立用房和场所,实现了实体平台一站通,构建起“一个中心、八个窗口、N个服务职能”相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窗口集中、事项集约、服务集成,一站式解决群众综合法律服务需求,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热线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实现全业务全时段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标准化的法律服务。在网络平台建设上,“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让“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新常态,真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也不跑”。“一网一微一端”为主体的数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集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线上线下平台7×24小时全天候全业务运转。
服务供给量质齐升
陕西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服务模式,通过线下律师定期值守、线上律师实时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目前,全省已有869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7022个村和2719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建立8652个微信群和560个法律服务自助系统。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服务质量也稳步提升,效果显著。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陕西省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增强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能力,完善经济困难核查机制,推行诚信承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定,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陕西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鼓励支持法律服务人员为市场经济专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实践,落实便企利民政策措施。
陕西省司法厅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先后出台法律服务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等7个方面十条措施。措施中推出了预约服务、项目服务、驻点服务、协作服务、菜单式服务等服务形式,通过发挥平台优势和创新聚集作用,形成法律服务产业链联盟,为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刘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