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即将开始

房产|来源:厦门日报2022-11-29 15:51:55|网络编辑:刘婷

厦门日报讯 根据工作安排,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2月5日-10日在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展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选房工作(12月11日上午为补选时间)。申请人可于11月30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12月3日-4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2月2日12:00前向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选房地址

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本批次1931户申请家庭已于8月30日在《厦门日报》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该1931户已启动选房前房产复核,如不符合选房条件将取消选房资格。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及名单详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选房手册》《选房通知书》。

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选房工作两不误,请申请家庭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看房现场同一申请家庭仅限2人入场,申请家庭应服从属地物业统一安排,进入看房现场前需扫场所码,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采样记录。

同一申请家庭仅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需扫场所码,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采样记录,并配合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者(≥37.3℃),建议其在建设大厦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点,暂时隔离半小时后再次测量体温。

外地返厦人员请按规定在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再办理选房,申请家庭也可事先做好公证委托选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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