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可获契税补贴

泛北新闻|来源:南国早报2022-12-14 11:30:24|网络编辑:李惠惠

12月13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发放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的通知》(下称《通知》),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购买商品房时有望获得契税补贴。

《通知》认定,补贴对象: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与在邕(含中直、区直单位)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可获补贴: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购买家庭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申请条件:购房范围须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且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是实际购房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为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毕业证书载明的发证日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期间。

家庭认定方面有两种情况:一是未婚成年人算一个独立家庭;二是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等算一个家庭。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不含武鸣区)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市区(不含武鸣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便可认定为家庭首套房。家庭状况以申请补贴时的状况审核。

另外,还有几项注意事项。一是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不予补贴;二是在取得毕业证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取得毕业证时(含当日)至取得毕业证的次年年末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予补贴;三是在取得毕业证时(含当日)至取得毕业证的次年年末期间购买两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及以上的购房补贴;四是领取购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五是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和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通知》称,购房人自契税完税之日起90日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所有家庭成员)、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就业合同、毕业证内容页、学历认证查询页。(记者李俭芹)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