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力推进“拔钉”“断流”等专项行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全力缉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6月“拔钉”行动开展以来,国务院联席办先后将470余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头目和骨干纳入重点缉捕范围。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其中240余名,检察机关已逮捕150余名、起诉80余名。在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的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中,公安机关已抓获10名,检察机关起诉6名,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缉捕中。
为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嚣张气焰,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了第一批5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相关地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强研判分析,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打击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其中,浙江“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11名主犯,判决4名。主要组织者葛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主犯李某滨,深挖发现的另外三个诈骗窝点,陆续抓获相关组织者、管理者10人,均已提起公诉,同步查扣涉案财物价值2亿余元。河南“6·20”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张某龙,并抓获周某辉等4名犯罪集团幕后组织者,均已提起公诉。湖南“8·07”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曾某波等4名诈骗集团主犯,全链条打击为诈骗集团非法提供“两卡”等帮助的犯罪团伙,已起诉犯罪嫌疑人39名。重庆“6·15”电信网络诈骗案已起诉诈骗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查封、扣押、冻结境内涉案资产6000余万元。
工作中,最高检和公安部建立了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并于近日联合挂牌督办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这3起案件分别是浙江桐乡“3·03”电信网络诈骗案、湖北咸宁“3·03”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这是今年以来“拔钉”“断流”等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目前仍有部分犯罪分子畏罪潜逃、逍遥法外。
最高检、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抓捕、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坚决“打财断血”,有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正告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
第二批3起特大跨境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1.浙江桐乡“3·03”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7月,浙江公安机关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开展集中研判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犯罪集团在境外商业园区设立虚假公司,组织人员偷渡到境外从事诈骗活动,通过在境外搭建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
2.湖北咸宁“3·03”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4月,湖北公安机关在侦办本地案件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的“地下钱庄”。公安机关顺线追查,发现一个通过冒充金融公司客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初步查明作案800余起。该诈骗集团与境外“地下钱庄”长期勾连,形成“境内引流推广一境外实施诈骗一地下钱庄运作一赃款回流境内”的犯罪链条。
3.四川南充“4·01”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2月,四川公安机关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入手,深挖出盘踞在境外的10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涉及犯罪人员800余名。经查,这些犯罪团伙从国内招募人员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利用虚假投资App,通过网络交友、诱导投资等方式对国内公民实施诈骗。(记者郝萍、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