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
自治区高院公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
12月15日,自治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以来广西“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为群众遇到“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时,辨明方向。
王某因感情纠纷与其男友发生争吵,其男友出现自残行为,王某拨打120请求救援。但当120急救医护人员到达时,王某却告知她正等待朋友到场救援,暂不需要救护车,当时其男友尚有生命体征。不久,王某的朋友到场,但王某再次拨打120时,其男友已死亡。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这是自治区高院公布的“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之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黄朵成:“该案对于不履行救助义务的当事人起到很好的惩戒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倡导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
这10件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是2020年以来广西发生法律效力的、受社会关注和舆论赞誉的案例,分别从正当防卫、尊老孝老、公序良俗、诚信友善等不同方面,反映出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进行整治。
目前,自治区高院已制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西法院工作的实施方案》,引导和规范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为人民群众在实施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时,在遇到“扶不扶”“劝不劝”“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难题时,亮明立场,辨明方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不仅受到舆论批评谴责,有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 黄婉、通讯员 邓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