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冠病毒预防和治疗需求增加,消费者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等涉疫物资需求急剧增长。广西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昨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涉疫物资哄抬价格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720人次,检查经营者11641家次,查出价格违法案件5件。
案例1
12月14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北海市正本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12月10日购进的对乙酰氨基酚片(规格:0.3g×100片/瓶),购进价格为5.1元/瓶,销售价格分别为50元/瓶和55元/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85.21%和86.55%,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从重处违法所得最高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12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南宁市华芝堂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大药房于11月17日购进的盒装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36s),购进价格为20元/盒。12月5日以正常价格卖出,发现销量暴涨后,于当日提价至48元/盒,之后再次提价至58元/盒,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从重处违法所得最高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12月10日,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对合浦心美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的购进价格为25.5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28元/盒涨至55元/盒;连花清瘟胶囊(0.35g×12粒×2片/盒)购进价格为11.5元/盒,12月后销售价格由15元/盒涨至30元/盒;连花清瘟胶囊(36粒/盒)购进价格为18元/盒,在12月后销售价格由20元/盒涨至40元/盒。该大药房销售的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不变,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2.77%、44.42%、34.75%,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作者:苏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