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防城港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防城港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考试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2022年12月20日至学期结束,全市幼儿园幼儿居家学习;2022年12月24日至学期结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居家学习;2022年12月31 日至学期结束,全市普通高中非毕 业年级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居家学习;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学生居家期间,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幼儿 园)要持续做好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开 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与 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发挥家校协同防控、育人作用,做好学生心 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要落实“双减”政策,结合学业质量要求,科学布置寒假作业,严禁各学校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收费补课。